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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年6月底前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
作者:付金鹏   发布时间:2012-05-29 13:33:45


     光明网讯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在2013年6月底之前,山东全省法院将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这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盛昌日前在全省法院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座谈会上提到的。

    张盛昌在讲话中指出,人民法庭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全省各级法院要把统一人民法庭标识作为今明两年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贯彻好,落实好。在开展统一人民法庭标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变更和改变,以保证人民法庭标识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争取2013年6月底之前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

    与会人员对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高疃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进行了现场观摩。全省各中院行装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60余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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