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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入室抢劫见美女后又劫色
发布时间:2012-06-06 14:09: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梁小云 孙东东)   刚刚刑满释放的郭某为了弄点钱花,摸进了女被害人李某的出租屋,发现女被害人全身只穿一条内裤后,便兽性大发,对李某实施了多次强奸。6月5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八年;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十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1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郭某窜至焦作市山阳区东焦作村被害人李某的出租屋,采取用硬卡片捅门的方法进入被害人李某房中进行盗窃,在行窃过程中将李某惊醒。为阻止李某呼救,郭某将被害人李某掐昏后,发现其上身赤裸,下身只穿一条内裤,不禁兽性大发。郭某用胸罩将李某双手反绑于身后,用纱巾蒙住李某的双眼,用袜子堵住李某的嘴,在屋内将李某强奸。随后又将被害人李某裸体用床单包着带至楼下拐角处进行猥亵。之后,郭某将被害人又带回其出租屋房间内进行强奸,并将被害人李某的一条银白色装饰项链、一个挎包上掉的金属扣抢走。经鉴定,银白色装饰项链价值1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郭某以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郭某以暴力、胁迫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郭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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