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源汇区法院上网裁判文书2650余件无一瑕疵
发布时间:2012-05-17 11:24: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戈)     只要登录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法院网(http://lhyhfy.hncourt.org),您不仅可以随时浏览该院的工作动态、队伍建设、司法审判等情况,获取最新的法律知识,还可以随时查阅案件的办理结果,发表对该院审判工作的看法,提出意见建议。这是源汇区法院公开司法政务,主动接受监督,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审判质量的又一举措。
    2008年12月3日,省高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张立勇院长郑重向社会承诺,省高院判决书于2009年1月1日前全部上网,中级法院2009年6月30日前全部上网,基层法院判决书2009年7月1日之后应全部上网。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对素有保守传统的法官们来说不仅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挑战。法官们不仅要办好案件,还要把判决的结果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各界的评判。
    为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源汇区法院不等不靠,积极行动。省高院法律文书上网工作刚一部署,该院就及时出台了《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暂行规定》,对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电子文本格式、上网流程、审批程序、差错补正、对网民意见回复答疑做出严格规定。为此,专门设立网络办公室,由常务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各审判人员更是忙着完善各自审理的案件,为上网做充分的准备。对办结的案件进行分类整理,不仅在格式上尽量规范,更在说理上、引用法律条文上下功夫,避免出现差错。
    7月份以后,该院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将应上网的法律文书及时上传,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的判决书,或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要求不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可以不上网公布外,其它裁判文书则全部上网,做到应上尽上,全面接受群众的评判。
    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保证裁判文书准确及时规范上网,切实维护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法律权威,严防瑕疵裁判文书上网,该院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裁判文书的管理,坚决对瑕疵裁判文书说“不”。
    一是加强对裁判文书的管理。该院规定由评查问责办公室统一负责全院裁判文书评查评比、监督指导等各项管理工作,每月对各业务庭报结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全院通报;二是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该院在裁判文书制作版式上,统一规定了裁判文书的字体、字号、计量单位用法、标点符号用法等内容;在制作体例上,对裁判文书的首部、事实部分、说理部分及引用法律条文均作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强化裁判文书监督。该院规定案件承办法官为该案件裁判文书质量第一责任人,裁判文书出现瑕疵的,首先要追究案件承办法官的责任;庭长对本部门案件的裁判文书负有审核把关责任,因审核不严,导致裁判文书出现瑕疵的,对庭长也要给予适当处理。
    自2009年7月份以来,该院共上传裁判文书2650余件,上网数一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没有出现一份瑕疵文书。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