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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企业家化身“知心调解员” 一杯咖啡解纠纷
——商事特邀调解员的“另类”志愿生活
作者:周元卿   发布时间:2012-05-09 08:58:13


    2007年开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与北京市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联合推出“商事特邀调解”制度,在全国首次将企业家作为特邀调解员纳入到司法调解体制,五年来成效显著。334件案件调解,成功281件,成功率达84%;纠纷调解短到1小时,长到40天;少到几千元的小额诉讼,大至百万元的贷款,案件标的累计已达5400多万元,且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均自动履行调解协议,无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办公室、在咖啡馆、在调解室,知名企业家化身知心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继续着他们的“另类”志愿生活……

    咖啡飘香矛盾化解  握手言和共促双赢

    “形式简单,洽谈的氛围是轻松而愉快的,何先生亦公平公正地进行调解工作,使得纠纷能够在一种和平的氛围中顺利而圆满地解决。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我们对此种民间调解活动深感谢意。它减轻了原被告的诉累,又维护了双方的后续合作关系。”华普公司在给商事特邀调解员何鲁敏的感谢信中这样写到。

    2008年初,华普公司与同方公司之间签署供货协议后,同方公司向华普公司支付了预付款,华普公司亦及时将约定货物备好并向同方公司发出收货通知。后因同方公司迟延收货并拒付部分货款,双方发生争议,华普公司将同方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同方公司给付所欠货款、迟延履行违约金和迟延收货产生的仓储费近3万元。

    上地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案件证据繁多,背后可能隐藏着多个环节的纠纷,且双方当事人都是大型知名企业,引入企业家力量调解有利于纠纷的解决。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交到了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何鲁敏手上。

    何鲁敏简单了解案情后,于4月30日下午在上岛咖啡厅约见了双方有权代表。轻松的环境、企业家的威望、对商业的共同理解,让当事人双方放下了暂时的争议和对立。何鲁敏避开小额的案件纠纷,从企业库存管理入手,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并依据自身经验为双方提供了改进建议,争议双方心服口服,同时也发现了进一步合作的空间。一个多小时后,双方握手言欢,达成和解协议。“五一”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双方即正式盖章签署,两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5月6日,原告告知法庭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并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

    “我们调解的角度与法官不大相同。”何鲁敏笑着说,“法官侧重于就案讲法,我们则比较强调商业运作的效率,侧重于从企业运营的市场规则、交易风险、经营模式等方面调解,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提出综合解决方案,当事人更加容易接受。”

    像何鲁敏这样的特邀调解员,海淀法院目前有18位,他们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经验。商事特邀调解制度衔接了法院诉讼程序和诉外商事调解,培育了一个积极参与司法的公益群体。

    正如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所说:“很多时候,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却暴露出了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在这里,企业家不仅是调解员,更是辅导员,他们将自己积累的智慧、知识、经验、教训无条件地与和他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分享……从这个意义上讲,特邀调解员们被称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另类志愿者’,可谓名至实归。”

    大额纠纷圆满解决  利益平衡共商合作

    “特邀调解员虽然不是法官,但可以根据已掌握的事实、证据以及对案件的可预见性后果,来说服双方当事人,同时又不失司法的公正性;同时,对当事人来说,给当事人一种信任感,更容易找到双方的分歧点,促使双方解决实际问题。”在一起纠纷成功调解后,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大力发展特邀调解员制度》中对特邀调解员制度给予充分肯定。

    2005年11月和2006年5月,某网络公司与某科技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买卖合同,约定某科技公司采购某网络公司的网络设备。在某网络公司依约供货后,某科技公司却未支付相应货款。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某网络公司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给付所欠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268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经上地法庭推荐,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接受商事特邀调解员调解,并且在上地法庭的商事特邀调解员名录中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有背景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原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总裁张本正主持调解。

    “调解员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争议进行调解的,当事人之所以选择调解这种比较平和的争议解决方式,更多地是考虑不必对簿公堂,在不伤和气、平等协商中化解纠纷。“在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调解室,张本正首先介绍了调解员制度的背景,并强调了双方解决问题的诚意。经过了解,张本正迅速找到双方的争议焦点所在,即双方在供货种类数量与应付款数额上存在较大分歧,并据此提出了积极协调、仔细对帐、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张本正认为,“利益的不平衡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纷争,调解员的作用是帮助当事人理清他们的问题、需要和利益,设计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并且辅助他们最终达成一个符合双方需要和利益的协议。”其后他两次组织双方代理人当面交换意见,积极督促双方提举财务凭证等有关证据,成功地促使双方逐步缩小差距、最终达成一致。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维护了双方企业的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

    “我们这批特约商事调解员,凭借商业+道德+法律的逻辑和商界信任,挤出本已所剩无几的可支配时间,自掏腰包请当事人喝茶,在调解的51起商事纠纷案件中,圆满成功43起,其中最大标的达446万元的案件调节后两天内自动履行。这件事对民营企业家的意义是开创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新方法新境界。” 绿创环保集团董事长姜鹏明对于自己的成绩颇为得意,而鉴于他在调解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法院又赋予了他一项新的使命——人民陪审员。

    侵权、授权一并解决 强强联手共促发展

    “顾名思义,陪审员就是要在法庭上利用自己的专长,帮助法官公平、公正的审结案件,但这只是最起码的要求。中关村的陪审员来自于高科技企业,在陪审的时候,我们不仅要帮助法官识别商业规则,更重要的是用我们的经验和教训帮助企业识别陷阱,摆脱纠纷,从而健康发展。”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韦强如是说。

    作为首批聘任的商事特邀调解员,韦强和姜鹏明都在2008年被任命为海淀法院人民陪审员。第一次陪审即联手调解成功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两人至今都记忆犹新。

    2004年,冯小刚导演的贺岁大片《天下无贼》一经公映即成为经典大片。后将数次转让,华谊兄弟公司取得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发行权和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海林时空等数十家网吧未经授权,在其局域网上非法复制并传播该电影。华谊兄弟公司得知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在网吧局域网上传播该电影的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完备,焦点就在于赔偿数额——重罚以遏制侵权,轻判有纵容之嫌。

    姜鹏明和韦强根据多年的商业经验,认为赔偿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案件本质上是商业模式不当带来的经济利益失衡。”韦强说出自己的想法。姜鹏明的看法与他一致,“影视公司没有意识到对数量巨大的网吧发放转播许可,能获得稳定持续的商业利益。而这种利益机制既可以保持著作权的尊严,又会使商业利益远远超过千辛万苦诉讼赢得的一次性侵权赔偿。” 于是,承办法官决定由他们组织当事人调解。

    二人利用从事商业经营多年的经验,从双方的盈利模式、“网吧”存在的价值、向“网吧”提供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的服务商的行为性质、获利模式等方面进行分析,希望通过个案推动行业规范、推动影视作品播放授权模式的完善。最终,他们为双方的纠纷找出了一条“双赢”的路线,侵权和授权一并解决,华谊兄弟公司主动撤诉,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审结后,带动了70多起案件撤诉,开辟了影视传播的新天地。

    “在商事特邀调解员作为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他们善于发现企业管理问题,发现双方的共同商业利益并给出合理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海淀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说。

    为加强法官法律知识与商业理念的融合,知识产权庭与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分五期联合举办“法律•商业”知识产权专题沙龙系列活动,商事特邀调解员们结合商业理念阐述独具特色的工作方法,从经济的视角为法官打开了一条纠纷解决的新路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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