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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法院巧用听证执结债务纠纷“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2-04-27 09:04: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胜敏 刘小涛)
4月26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听证会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老廖虽然走了,但他的债务我会担下来,希望法院能体谅我的难处,让我慢慢偿还。”被执行人易女士当场郑重表态。近四个小时的听证、磋商,当事人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债务偿还和解协议。
2007年至2008年间,易某的丈夫廖某陆续向史某借款共计32万元用于家庭经营花木公司。2008年6月,廖某因车祸不幸丧生。2009年5月法院判决易某偿还史某本金174862元及利息。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史某因执行效果不佳,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案件如何执行才能达到最好效果?执行法官刘小涛在认真分析案情和双方焦点后,认为本案因债务系易某亡夫所欠,且数额较大,致使被执行人易某抵触情绪强烈。加之易某丈夫的死亡赔偿款未到位,其个人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主要还是由于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不了解和猜疑所致。执行法官于是决定转换思路,以执行听证的形式让当事人参与到执行程序,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从而让当事人能心平气和的化解矛盾。 4月26日,执行法官邀请区政法委领导、司法监督员一道,召集当事人双方及其亲朋好友,由执行局局长漆建忠亲自主持召开了执行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经区政法委领导、司法监督员及法院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以及其他到场的亲戚朋友从旁劝解,双方当事人均做出让步并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一起长达三载的“骨头案”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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