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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前四月刑附民诉讼调解率实现百分百
发布时间:2012-04-19 11:01: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慧)
今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中,将调解原则一直积极贯穿于案件始终,积极开展调解,节约审判资源,缓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引发的矛盾。前4月,在已经审结的2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均以调解结案,调解率达100%。
在已调结的这两起刑事附带民事的故意伤害案件中,主办法官通过事先了解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赔偿数额,再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一个中间的数额,然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于双方均对事先确定的数额有异议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承办法官及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通过帮助当事人计算期待利益,发挥法官的释明义务,明晰既得利益与期待利益之间的差距和期待利益实现的可能性,正确引导双方协商以确定赔偿的数额。最后这两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均当庭表示同意调解,并由被告人一方当庭给付了赔偿款,且受害方对被告人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该两起案件的调解成功,不仅提高了结案的效率,同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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