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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井冈山精神推进老区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考
作者: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吕清泉 发布时间:2012-04-06 10:42:23
提要:井冈山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永远的精神财富。以井冈山精神推进法院党建工作不是复杂的理论问题,而是坚持不懈的科学实践问题。本人认为应在深入领会井冈山精神内涵和重要历史地位的基础上,狠抓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用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凝聚党员队伍;学习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井冈山优良传统,创新法院管理,激励党员队伍;大力弘扬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井冈山优良传统,把人民群众当亲人,纯洁党员队伍;认真学习和领会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红军战士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注重对党员干警“8小时以外”的引导,丰富业余生活,陶冶队伍情操。 面对市场经济形势下各种社会思潮的负面冲击和影响,必须寻求新形势下法院“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作为井冈山革命老区的法院,如何进一步利用地处井冈老区的得天独厚条件,充分汲取宝贵的井冈山精神资源养份,全面推动法院的党建工作,这是摆在老区法院面前必须进一步探索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本人就此谈几点认识,以期对老区法院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有所裨益。 一、深入领会井冈山精神的内涵和重要历史地位 就井冈山精神的内涵,江泽民同志曾作过这样的高度概括:“井冈山精神,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 井冈山精神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辟中国革命新道路的伟大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伟大精神,是无数革命先驱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不朽精神丰碑,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 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1965年5月,毛泽东同志重上井冈山时感慨万千地告诫:“艰苦奋斗的精神不要丢了,井冈山的革命精神不要丢了!” 1972年11月邓小平同志来到井冈山,也语重心长地教导:“井冈山精神是宝贵的,应当发扬。” 2003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进一步明确指出:“伟大的井冈山精神集中反映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们要结合时代的发展,结合党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任务的变化,结合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突破,让井冈山精神大力发扬起来,使之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放射出新的光芒。” 井冈山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此后的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新时期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知难而进,学习外国、自强不息,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同心同德、顾全大局,勤俭节约、清正廉洁,励精图治、无私奉献”的64字创业精神、“抗洪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还有在突如其来的“非典”灾害面前,胡锦涛同志倡导的“万众一心、众志成诚、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精神等,都是井冈山精神的延伸和具有时代内涵的发展。 二、狠抓理想信念教育,凝聚党员队伍 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在频繁而又残酷的军事斗争中,在极端困难的物资条件下,“边界的红旗始终不倒”,靠的就是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始终不渝的革命信念。 理想信念是立党、立国、立身之本,也是团结、鼓舞法院党员干警坚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的精神支柱。法院应当充分利用地处井冈山革命老区的地理优势,狠抓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把井冈山当成对法院党员干警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基地,通过组织法院先进模范、优秀共产党员、院庭领导等广大党员干警到井冈山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让法院党员干警走进井冈山这个理想信念教育的大课堂。 要让党员干警们踏着革命前辈走过的山山水水,瞻仰革命圣地的一什一物,通过耳濡目染和潜移默化的革命传统教育,坚定党员干警对共产主义事业的信心,端正少数党员干警存在的“共产主义渺茫”、“个人奋斗力量太弱没意义”甚至“向钱看”等错误思想,使党员干警深刻认识到:为人民审判事业奋斗不息是每个党员干警的生命意义之所在。在寓教于史中,促使党员干警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用革命先烈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不朽的气节、高尚的情操和忘我牺牲的精神等滋润新一代法官的心田,教育党员干警立足审判工作,经受住各种考验,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本职工作中。 在加强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的同时,要做好井冈山精神延伸与传承的教育活动。例如组织党员干警走进革命老区瑞金、遵义、延安、西柏坡等传统教育基地,开展对新时期的“64字创业精神”、“抗洪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非典精神”等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开展其他形式多样的传统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法院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以共同的奋斗目标凝聚党心。 结合革命传统教育,还应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通过请党校教师辅导、院领导主讲、举办专题研讨会等党课的集中学习与干警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政治理论和形势教育,以解决党员干警“怎么看”的问题。一是要组织党员干警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知识,学习党史、党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不断解决党员干警在信仰、信念、信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大张旗鼓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引导党员干警将个人理想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融入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之中;三是将革命传统教育与深入推进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等活动结合起来,思想上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忠实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强化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意识,夯实树立共同理想信念的基础;四是充分运用党成立9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教育党员干警,使干警更加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为实现党的最高理想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而努力奋斗的决心。五是通过开展党员评议、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不断查找党员干警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偏差,纠正问题,弥补不足,达到相互促进、共同进步。要用共同的理想信念将法院党员干警的心拧在一起,形成众心所向的凝聚力和强大的工作推动力。 三、创新法院管理,激励党员队伍 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是井冈山精神最本质、最重要的内涵。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井冈山道路,就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对中国革命性质的深刻分析,依据对中国国情的透彻了解,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开辟出来的中国革命唯一正确的道路。 法院党组织要学习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井冈山优良传统,深入分析法院面临的形势,依据对法院工作的透彻了解,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平台,因势利导,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创新法院科学管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警模范作用不强等问题,积极营造平等竞争、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使党员干警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尽情展现才能,实现人生价值。一是要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德、能、勤、绩、廉等内容具体细化、量化到各部门和每个干警,形成各个岗位有职责、项项任务明要求、成绩面前分高低的管理格局,做到“一把尺”客观衡量干警的工作优劣,杜绝工作中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消极现象,努力促进干警工作积极性的提高。二是要加大人事管理改革力度,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任人唯贤”的用人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和活力,营造法院队伍生机勃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三是立足公正司法,以加强审判管理为契机,持续开展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活动,尽可能地为干警提供展示和增长才干的机会、舞台,努力提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建立科学的奖励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地通过总结和表彰,对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并通过吸收先进干警加入党组织,组织先进党员干警赴外参观学习,利用宣传栏和新闻媒体宣传模范党员干警的先进事迹,号召党员干警学先进赶先进等,弘扬正气,激励干警,在法院形成“学先进、树形象、比奉献”的良好风气。 四、把人民群众当亲人,纯洁党员队伍 密切联系群众,相信、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井冈山精神的重要内容。这些年,党内少数党员干部弄权渎职、贪污受贿,由人民公仆变成了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根本的一条就是这些人严重脱离群众。井冈山革命斗争史、井冈山的光荣传统昭示着我们,只有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在“更加众志成城”的环境下建设得更好,中国共产党才能永葆青春。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把群众当亲人”。法院应当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这一井冈山优良传统,深刻把握并认真贯彻胡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并要求党员干警在工作中不仅要努力做到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济民,而且要以“把群众当亲人”的情感和态度去做好司法为民工作。 1.以“把群众当亲人”的情感和态度切实满足群众司法期待。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目的和基本价值,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原则。要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员法官就必须怀着“把群众当亲人”的情感和态度。这样才能真正坚定党员法官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的政治理想,从内心深处筑牢维护人民权益的思想根基;才能着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新期待,对保护经济政治文化权利的新期待,对维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新期待,对构建社会和谐的新期待。 2.以“把群众当亲人”的情感和态度创新司法为民机制。例如,法院在立案环节,尽量实行“一站式”服务,便利群众提起诉讼;在审判环节,根据案件情况采取巡回办案,把纠纷解决在老百姓家门口;在审判时机上,推行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和田间法庭,方便群众参讼。要以亲人的态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有效实施诉讼费减缓免、执行救济、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经济困难当事人扶贫济困。要切实把便民、利民、护民、济民的要求落实到诉讼的各环节和全过程,落实到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3.以“把群众当亲人”的情感和态度端正言行举止。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基层群众是纯朴的,他们不可能从繁多的法条和深奥的法理中分析案件裁判是否公正,往往是从干警的一言一行中去感受、评价。所以,党员干警的言行举止应当对群众充满真情,而不是恻隐之心,要从每一个细小环节入手,真正把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和“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到工作中去。以热情细致的接待、积极主动的服务,争取群众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一个个高质量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件裁判,积累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4.以“把群众当亲人”的情感和态度努力提高司法水平。法院党组织必须从人民群众最企盼的问题抓起,始终坚持审判工作的效果接受人民群众的最终评判。要让人民群众参与审判工作、监督审判工作。要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审判公开制度,实行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法院工作。要通过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素养和司法能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执行工作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使信访工作实现疏访有效,使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更加凸显等。 只有“把群众当亲人”,党员干警才能在工作中倾注真心,倾注真情。这样,法官的语言将更加温和,态度将更加真诚,说和将更加耐心;法官才不至于走向人民群众期望的反面甚至沦为人民的罪人。 五、丰富业余生活,陶冶队伍情操 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红军首长们亲自组织并参与各种各样的活动以丰富红军战士的业余生活,使红军战士始终充满着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法院党组织应认真学习和领会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红军队伍的这一优良传统,注重加强对党员干警“8小时外”的引导。应结合法院工作特点,组织丰富多彩、新颖、活泼、有趣、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活跃党员干警业余生活,使党员干警在娱乐中陶冶情操,净化灵魂;让党员干警在一种愉悦、乐观的心境中工作,多方面提高素养,多角度展示人格魅力,以避免了党员干警参与有损法官形象的不当行为和沾染不良恶习。一是积极鼓励党员干警工作之余开展调研、宣传、信息活动,将调研信息和法制宣传作为党员干警审判工作的延伸和促进审判工作的主要业余活动,促进党员干警利用业余时间钻研业务,提高业务能力,形成法院异常浓厚的文风。二是积极鼓励党员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和参加在职硕士研究生等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水平,并给予参学干警以适当资金扶助和时间保障,满足、激发党员干警的求知欲望,营造法院日益浓厚的学风。三是组织开展服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服务吉安社会经济发展等专题大讨论活动,拓宽党员干警的视野,活跃党员干警的思想,丰富党员干警的生活。四是建立图书资料室和阅览室、活动室等,为党员干警提供多种精神“食粮”,满足党员干警的精神需要。五是开展书画、征文、演讲、体育、表演等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等,并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参与院外的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党员干警身心健康发展,激发党员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热情。 井冈山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永远的精神财富,也是人民法院推进审判事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源泉。以井冈山精神推进法院党建工作不是复杂的理论问题,而是坚持不懈的科学实践问题,尤其是对党员干警科学的教育引导和制度管理问题:在对党员干警的教育引导方面,要注重触及思想,触及灵魂,触及内心深处;在制度构建上,要注重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弘扬伟大的井冈山精神不仅富有时代意义,也是工作在井冈山老区每个党员干部的重大历史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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