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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抓六促”准确把握十八大精神
作者: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杨开宇   发布时间:2012-12-06 10:08:40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同时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给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完成好新时期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结合宣威法院实际,我主要从“六抓六促”六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抓学习、促认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拥护党的十八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认清形势任务,明确职责目标;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智慧力量凝聚到保障和服务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的实施上来;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工作成效体现到开创人民司法事业新局面、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工作实践中去。

  结合宣威法院的实际,就是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始终坚持市委和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紧抓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使全院党员干警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强化干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我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深刻理解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新部署,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工作落实,抓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二、深刻理解贯彻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一指导思想,抓结案、促效率。

  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通过审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保障法律实施,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

  宣威是一个人口大市,随着社会形势的复杂多变,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考验十分严峻,宣威法院受理案件的类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要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一指导思想,十分注重传承好历届院长的好经验、好作风,抓结案,促效率,全力做好审判执行法院工作第一要务。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市委政府工作大局这个“大盘子”中去思考和谋划,不断提高办案效率,稳抓结案上升率,提升案结事了率,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完成年末法院工作各项指标、考核,统筹兼顾好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不断拓展审判职能,在继续强化打击犯罪职能的同时,创新社会管理和司法改革,进一步加强能动司法,统筹兼顾好维护当地经济发展与维护法制权威;突出司法功能实现的和谐性与人性化,注重化解矛盾、调节社会关系,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把促进和谐确立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做到统筹兼顾维护司法权威与构建和谐社会。

  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宣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抓质量、促公正。

  始终坚持“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和发展能动司法理念,严抓严管审判执行工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正,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历史、人民的考验,为推进宣威各项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在依法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坚持刑事审判在依法惩处各类犯罪的同时,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民事、行政审判要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探索调解、和解新机制;执行工作要进一步探索更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机制,努力解决执行难。在提升案件质量方面,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办三案、把十关”,运用信息技术,监控办案流程,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强化审判委员会、合议庭集体讨论、审核把关的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质量问题;进一步完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建立法官执法业绩档案,对法官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努力实现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同时,根据宣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还要在依法保障人民民主上、依法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上、依法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新的作为。

  四、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基本要求,抓廉洁、促公信。

  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要求法院以严格公正司法为基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追求,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为保障,以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诉讼难题为突破。

  就宣威法院实际情况来看,首要任务就是抓廉洁,促进作风转变,从而推动司法公信力建设。一是在从思想上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以维护社会公平公平正义为目标,注重夯实干警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干警司法为民意识,把践行司法为民作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大事,抓实抓细,提高审判质量和服务效率。二是以转变干警工作作风为切入点,以“阳光司法建设”为主线,结合实际,创新载体,通过不断完善各种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将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法院一项常规性工作抓严抓实,通过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惩处,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形成“执法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整顿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在司法作风建设中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干警爱岗敬业和廉政勤政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五是把司法为民宗旨贯穿于法院的具体工作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六是树立清正廉洁司法的理念,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常怀律己之心,相互督促提醒,增强廉洁自律的坚定性,以清正廉洁的司法作风和严格规范的司法行为赢得社会的信任和尊重,不断提升和彰显司法公信力。

  五、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抓改革、促法治。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目标,要求法院着眼于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宣威法院作为云南省较大的基层法院之一,要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新司法改革,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公正,为实现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和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建设、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等四个方面深化司法改革,一边抓现有改革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一边抓深化改革措施的研究和实施,不断完善立案速裁机制、执行工作机制、审判管理与政务管理、人事管理、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等。二是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从立案、庭审、裁判文书到执行过程都全部公开,以“阳光司法”和“百案百庭”活动为契机,把司法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力促进司法公正。三是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机制。四是加强陪审工作,扩大司法民主,认真推行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严格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保障、监督、考核等,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的作用。五是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宣传调研工作,以宣威法院网为主要载体,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重要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预防和应对舆情,搭建起沟通群众、服务大众的桥梁。六是坚持强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法院工作公正、高效。

  六是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抓队伍,促素质。

  党的十八大要求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对人民法院推进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宣威法院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坚持不懈地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注重从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入手,全面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指导思想,创新党建“123”工作思路,实施党建八大工程,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强化党支部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先争优”和“四群教育”等专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群众观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理念。加强队伍建设,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和追究制,强化审判绩效管理,提升办案人员总体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高素质党员法官队伍。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院领导干部及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宣威法院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新形势,我们要长期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通过不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统一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得到一体遵行,有效实施,全面推动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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