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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着力”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作者: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雪松   发布时间:2012-12-04 11:10:22


    2012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11月20日下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会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提出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部署全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项活动。如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笔者提出些许思考。

  一、发挥工作的能动性,着力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

  聚焦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结合曲靖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功能。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战略新布局,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服务保障社会主义各项建设紧密结合,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在依法审判中处理好维护权益、维护稳定和服务发展的关系,为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曲靖中院将紧紧围绕“富强曲靖、民主法治曲靖、文明曲靖、和谐曲靖、美丽曲靖” 建设大局,主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强化措施,及时调整法院工作布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切实增强能动司法的主动性。认真调研如何依法保障发展实体经济、改善民生、加快改革等方面的涉案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运用“专题报告”、“个案建议”、“白皮书”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司法建议,落实后续的反馈成效,进一步延伸司法活动对优化党政的公共决策和社会管理的影响力。

  二、彰显法院的人民性,着力在保障民生上下功夫。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细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准确把握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要求,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宽严相济,依法高效审理好涉众、涉黑、毒品、醉驾、“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力促案结事了,妥善审理好“三农”、教育、医疗、住房、就业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化诉讼服务,不断提升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便民、维权和服务功能,扎实推进预约立案、巡回审判、乡村(社区)法官等便民诉讼活动,努力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多的便利。强化源头治理,认真落实跟踪督办责任制,分析症结,研究办法,确实解决好初信初访问题;坚持领导包案、领导接访下访、救助救济等形式,重点解决好重信重访问题;全面梳理群众诉求,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问题不积累、矛盾不激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彰显人文关怀,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信访案件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申请人的救助力度,依法对困难群体实施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继续认真落实好诉讼费100元以下案件的费用免缴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事业发展带来的温暖与实惠。

  三、强化管理的规范性,着力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

  聚焦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全面落实十八大提出的“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围绕司法公正高效和权威,着力研究和破解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全市法院以网上办案为依托,以流程管理为抓手,以评查分析为靶向,以常态规范为助力,创新审判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审判管理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审判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均衡发展。要努力构建更为精细的考评体系,加大对申诉信访率、案结事了率、自动履行率、及时清结率、结案均衡度、执行到位率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运用办案的审级监督、指导性意见、案例指引、内网上业务交流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一裁判的尺度。高度关注三大诉讼法的修订工作,主动研究,认真抓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实施与衔接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探索刑事被告人财产清查、登记、保全机制及轻微刑事案件民事化处理,促进公正量刑。全面开展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审理工作,缩短办案周期,为当事人减负。要以中院获得全国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探索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成果,抓紧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诚信系统的对接,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反制和惩戒力度,化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要拓展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未成年犯罪等工作,不断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发挥司法在调控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管理模式完善方面的作用。

  四、坚持发展的科学性,着力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紧紧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法院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牢牢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两增强、三提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党支部、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法院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推广“支部建在庭上”的经验,不断改进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特别是重点抓好对年轻法官的培养管理,利用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业务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抓好法官教法官、讲师团巡回授课、庭审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从书本中、从实践中、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聚焦文化强院,培育具有曲靖特色、法院特点、时代特征的法院文化,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着力塑造法院队伍的精气神,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教育广大干警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持之以恒地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司法巡查、廉政监察员、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的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五、确保司法的公正性,着力在公信建设上下功夫。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明确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这是党的代表大会第一次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提出司法公信建设问题,是对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提出的更高层次、更加紧迫的现实要求。曲靖中院确定2013年为“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力建设年”,把司法公信建设作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深入推进“公正案、和谐案、精品案”三案工程建设,清积案、办铁案、解难案,扎实抓好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得扎扎实实、公正高效,以公正的司法审判实现公信。要发挥中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表率作用,全面开展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创建推广活动,深入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健全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公众开放日、新闻发言人等制度,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赢得公信。要继续深化“百庭百案——阳光司法工程”公开庭审活动,不断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和民主性,让更多的群众因接近司法、参与司法、了解司法,而更加理解和支持司法,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实现司法自身评价与社会认同的有机统一。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增加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范围和比例,积极拓展陪审员参与裁判、调解、送达、执行等十项职能,以广泛的司法民主弘扬公信。要树牢监督意识,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作为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以监督促公正、增公信。

  美好蓝图令人振奋,崇高使命催人奋进。我们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既定工作目标和任务不动摇、不松懈,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确保全年审判执行任务圆满完成,确保案件收结存良性运转,确保审判质效不断提升。紧紧围绕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剖析当前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思考破解对策,科学谋划2013年工作,自觉把党的十八精神融入到工作思路与举措中,夯实基础、强化职能、凸显特色、争创精品,在依法促进经济发展、依法保障人民民主、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依法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更优异的司法成绩,勇当践行科学发展的先行者、服务曲靖大局的排头兵、促进社会和谐的领头羊。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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