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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法院全面实行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制度
发布时间:2012-04-01 15:37: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金存)   “这是我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如果他们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你有权申请他们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回避。”广西阳朔县人民法院立案法官在办理立案手续后给原告陆某送上一张《阳朔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及申请回避权利告知书》。

    从4月1日起,阳朔法院全面实行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制度,即立案或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送达《阳朔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及申请回避权利告知书》,一案一送,负责征询当事人关于如案件需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案件当事人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可以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同时,该院在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网公布13名审委会委员的姓名、职务、照片等基本信息供公众查阅。这是该院贯彻落实最高法《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文件精神、开展“阳光司法”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将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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