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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1-11-25 16:24: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钟宜华 况青梅)
11月24日,江西省宜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肖红光受检察长的委托,列席宜丰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参与讨论3起职务犯罪案件。这是该院近年来第6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
会上,肖红光代表检察机关就讨论的3件职务犯罪案件从涉及的犯罪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阐述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两院的联系和沟通,准确适用法律。早在2007年,宜丰县法院与县检察院就共同制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规定(试行)》,明确了审委会讨论案件应当和可以邀请检察长列席的6类案件范围及相关议题范围,同时对办事机构、会议材料、会议议题、会议时间等程序问题作出了具体要求。 2007年以来,该院共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讨论刑事案件13件,此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有效确保了案件审判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也促进了公诉机关加强证据意识,提高指控犯罪能力,提升办案水平。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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