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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余万豪车轮飞轴断 丰田车主要求4S店退车
发布时间:2012-03-29 15:19: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屠育 李莹)
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陈先生将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和日本丰田在中国大陆的总经销商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起上诉案。
2008年8月25日,陈先生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的销售商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签订了《新车销售合约》,54.9万元购买了一台丰田公司生产的雷克萨斯ES350型小客车。 2011年4月4日下午,陈先生驾车带领一家三口出去游玩,路过一商场门口时,车辆左前部与中心护栏相撞,左前轮破损脱落。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陈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后陈先生诉至一审法院称,购车后自己一直按时进行保养维护。发生事故当天,自己驾车经停车起步,在车速不足5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车辆突然向左前方失控并撞向马路中心护栏,下车便发现左前轮大轴断掉、轮胎脱落,零件散落一地,显然车辆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事后自己多次联系车辆的经销商和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一直未得到任何答复,遂诉至法院,请求对方予以退车并赔偿。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先生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涉诉车辆存在质量缺陷,亦未证明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据此,驳回了陈先生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判决后,陈先生不服,以自己已经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涉诉车辆为缺陷产品,丰田汽车车轴断裂的案件已有近二十起在媒体曝光,一审驳回自己讼请求是不适当地加重了作为弱势一方的分散的个体消费者的举证责任为由上诉至二中院。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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