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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萨斯轿车失控 丰田公司被诉退车
发布时间:2011-09-17 11:43: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雪洁)   如今,汽车召回事件屡见不鲜,一些著名品牌的汽车公司也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纷纷遭遇了信用危机,然而召回和道歉似乎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日前,梁先生就因为自己无端失控的高档轿车将汽车经销商和生产商一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梁先生起诉称,2008年9月,他从北京一汽车销售公司处购得由丰田汽车生产的“雷克萨斯ES350”型小轿车。购车后,他按要求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且未出现过任何事故,购车两年多,行驶不足4万公里。2011年4月,梁先生的父亲驾驶所购该车辆在北京朝阳区且车速不足5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车辆突然向左前方失控并撞向中心护栏,经努力控制,车辆在向左蹭撞四块隔离护栏后方靠阻力勉强停下。下车后发现,该车辆左前灯完好,但左前轮大轴断掉、轮胎脱落,弹簧等零件散落一地。同时导致对面一等候车辆轻微刮蹭。

    事故发生报警后,梁先生的父亲在第一时间通知汽车销售公司到场,并由交警将车辆拖至4S店。此后他后多次联系汽车销售公司和丰田公司试图协商解决,至今未得到任何答复。

    梁先生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和丰田公司作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有义务保证其所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保障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他所购该雷克萨斯ES350车辆价值549000元,属高档车型,对于其安全性,理应具有更高的要求标准。而在购车后行驶不足4万公里、未出现过任何事故及外力的撞击、正常保养维护、仍处于保修期内的情况下,无故发生断轴掉轮的情况,纯属质量问题,该问题不仅直接危及到了使用者的生命安全,致他购车目的无法实现,而且已经给他造成重大、直接的经济损失。故他起诉至法院要求汽车销售公司和丰田公司共同向他承担退货义务,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70456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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