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饶中研)
因打扑克引发打架,被告人拿刀捅死受害人获刑。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某某、周某某死亡赔偿金人民币115780元、丧葬费人民币14546元、交通费人民币200元,共计人民币130526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1年7月27日晚,被告人李某华与被害人肖某在玉山县城金三角亨达家电对面马路边用三轮车摆摊卖水果,晚上21点左右由于没有什么生意,两人便和一起在此卖水果的李某打扑克。期间,李某华和肖某因打扑克发生口角,肖某一拳打在李某华的鼻子上,李某华鼻子当场被打出血。李某华即要求肖某带其去医院治疗,肖某未同意,尔后李某华也打了肖某一拳,双方再次引发打架。在此过程中,李某华从自己的三轮车上拿出一把不锈钢水果刀朝肖某左胸部捅了一刀,肖某当即倒地,后肖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肖某系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某华捅倒肖某后随即逃离现场,于7月31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华为琐事与受害人发生打架,被告人用刀刺中受害人的左胸部,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华自动投案,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