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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纠纷酿悲剧 少女持刀捅死男友获刑七年
发布时间:2012-03-23 14:30: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饶中研)   因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少女持刀捅死男友酿悲剧。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汪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王毅与被告人汪静(女,1993年2月生)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因感情纠纷产生矛盾。2011年9月4日晚18时许,因闹分手之事,汪静与王毅发生争执,并扬言要杀死王毅及其家人。后王毅将汪静带至上饶火车站,准备将汪静送回家,到火车站后,二人又在候车厅门口发生争执扭打,在扭打过程中,汪静拿出一把水果刀朝王毅的右腹部捅了一刀,王毅被捅后,汪静随即将其送往医院医治,王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汪静于当晚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发后被告人家共赔偿被害人亲属人民币320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方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静不能正确处理其与被害人之间的感情纠纷,持水果刀捅被害人一刀,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因感情纠纷引起,被告人在犯罪后积极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之后又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主观恶性不大,并具有初犯偶犯、刚满18周岁等酌定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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