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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延伸审判职能跟踪帮教缓刑人员
发布时间:2012-03-09 10:47: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书俊)
为使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期执行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确实不再危害社会,并改造成社会有用之人,今年以来,江苏省睢宁县法院延伸职能采取三项措施对缓刑考验人员跟踪帮教。
建立被判缓刑被告人的个人档案。对缓刑被告人的执行依据、缓刑考验期间、住址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进行备案登记,便于经常性管理。 建立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内定期汇报制。要求缓刑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内按季度向法院书写思想汇报,便于及时掌握缓刑被告人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等方面情况,并展开针对性的教育疏导和其他帮助。 建立对缓刑被告人的回访考察制。定期向执行机关发放一份缓刑考验人员回访考察表,准确掌握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的表现情况和执行机关的意见。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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