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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法院担当“五种角色”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03-08 16:21: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艳云)   江西省宜丰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采取担当“五种角色”的措施为妇女维权,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请进“娘家人”。在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注意吸收女性力量,保证一定比例的女性名额。对于影响较大、情节较恶劣以及女性当事人提出特别要求的案件,邀请当地妇联干部旁听案件庭审。

    当好“中间人”。抽选精通业务、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妇女权益维权合议庭,专门审理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涉及到妇女权益的案件,为减少对当事人的不良影响,法院力促调解,将因案件产生的伤害和损失减至最低。

    做好“参谋人”。加大诉讼指导力度,强化诉前和诉中对参与诉讼妇女的法律指导,提高其诉讼能力。加强法律宣传,以“法律超市”、电视栏目、印发资料、设立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开展妇女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提高妇女维权意识。

    甘做“贴心人”。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涉及妇女切身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困难的妇女,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对弱势妇女给予帮助照顾,开展司法救助。坚持案件回访,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查看当事人的反映情况,维护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充当“守护人”。严厉惩处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对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坚决予以从快从重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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