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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执行异议审查有效防止“暗箱操作”
发布时间:2012-03-06 16:25: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高产)   “通过执行异议审查,法院把冻结俺们的烟草款又退回了,感谢法院,执行异议就是好!回头俺们一定配合好法院,只要发现赖帐户下落及财产线索立马汇报。”3月5日上午,在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紫云镇的8名烟农收到县法院执行局退回的钱款时高兴地说。

    为保证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增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透明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襄城县法院结合实际,出台了《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复议听证程序规则》。

    规则规定,专门审查机构立案审查后,经合法传唤进行公开开庭,通过审查前准备、听证调查、听证辩论、合议庭评议、审委会审理等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争议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进一步地查证,使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焦点突出,依法解决,并允许听证当事人自行和解。

    执行异议审查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执行员的“暗箱操作”,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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