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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法院宣传“地沟油”不法犯罪通知到商户
发布时间:2012-02-29 14:38:00
法官进粮油店宣传法律。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旭 芝满)
自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以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的宣传活动。该院通过送法上门、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向生产、销售食用油的厂家、店主进行面对面宣传。近日,该院干警在办案途中到一粮油销售处发放“明白纸”,并向店主详细宣讲《通知》规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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