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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当紧绷为民之弦
作者:刘姣丽 发布时间:2012-02-10 15:42:29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根据我国国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政法工作的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人民法院既是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又是社会管理的推动者和保障者。人民法院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应当紧绷为民之弦,时刻牢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宗旨,才能大有作为。
坚持以人为本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人民法院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古语有云:君者,舟也,民者,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胜利崛起的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基本力量。人类审判事业一甲子的历程也有力地证明了只有紧紧依靠人民,一心一意为了人民,金色天平才能在党和人民的心中屹立不倒,闪闪发光。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民”始终是人民法院牢牢把握的工作主题。只有人民对法律的尊崇与信仰才能撑起法治的蓝天,人民法院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才能是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才能全面提升司法水平才能获得更广泛的人民群众的支持。 坚持以人为本是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着力点。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审判活动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有生命力,人民法院接待好每一个当事人,审理好每一个案件、化解好每一起矛盾纠纷,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的活动其实质是为人民服务的活动。从“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人民法院在任何一个时期的工作始终都未曾偏离“群众”这一根基。人民法院积极参社会管理创新,无论是创新司法理念,还是转变司法作风,或者是规范司法行为,其唯一而又明确的目的就是为了尊重民意、顺应民心,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是人民法院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取得实效,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问需于民中解民忧,在问政于民中知得失,在问计于民中汇民智,只有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才能积极推动社会管理格局的健全和完善,有效促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和发展。同时要真正做到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切实提升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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