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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假借施工资质揽活 工程不达标遭索赔
发布时间:2012-02-08 09:05: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阴朋)   为承包施工项目,没有施工资质的某个体包工头利用朋友关系,挂靠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后工程验收不合格,发包方将包工头和建筑公司诉至法院,索要20万元违约金损失。近日,北京顺义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某房产开发公司诉称,被告张某是个体施工队的包工头。2009年底,张某欲承包平谷区某施工项目,因没有建筑施工资质,便与担任被告某建筑公司经理的朋友王某协商,借用王某所在建筑公司的施工资质,并以该公司名义对施工项目进行了招标、施工。2010年7月份,项目施工完毕,工程验收时,却发现工程施工技术因不达标而未验收合格。原告遂将张某及其挂靠的某建筑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违约金损失20万元。

    被告张某辩称,自己是干个体的,无权承包施工项目。他当时是挂靠在被告某建筑公司名下进行施工的,而且该施工项目也一直是以建筑公司的名义承包的,故责任应该由某建筑公司承担。

    被告某建筑公司辩称,该公司并不知道有此工程。张某当初只是借用了公司的施工资质和执照,该施工项目平时的管理和运营都是张某个人在操作,与该公司毫无关系,公司不同意承担责任。

    据查,建筑行业此类挂靠以规避施工资质限制的情况并不鲜见。实际施工人缺乏相应的施工资质,却以此方式进行项目招标和施工,工程质量纠纷问题也就频频出现。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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