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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门”业务员为炒期货截留公司货款80余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03 10:48: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峥 窦娟)
今年32岁的陈天龙曾是北京市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下属商超部业务员,听说期货赚钱快,挪用公司货款80余万元,不想赔得一塌糊涂无力偿还。近日因其犯贪污及挪用公款罪,被北京通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2009年8月至10月间,陈天龙利用担任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下属商超部业务员的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方式,将本单位由北京天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结算的两笔货款共计人民币十一万九千五百余元用于个人购买期货产品,后于2010年8月归还。 2010年2月,陈天龙利用担任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下属商超部业务员的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方式,将本单位由北京市四道口水产公司经营四部结算的人民币七十万元货款用于个人购买期货产品。2010年12月,被告人陈天龙携带部分钱款辞职。2011年6月2日,被告人陈天龙被立逃后抓获。 法庭上,陈天龙表示认罪服法,很后悔当初自己的行为,就是因为迷上了炒期货才走上今天的道路。 据陈天龙自己供述,2010年2月,同事叶某委托他将四道口水产公司结回的70万元货款支票代交财务,陈骗叶某已交,其实并未将该支票交财务,而是找人换成了现金,其中小部分自用,绝大部分用于在海通期货公司购买期货产品。陈天龙表示自己以前炒过股票,因为期货盈利快,但同时风险也比股票大很多,感觉跟炒股票差不多,就把钱投到期货市场里了,当时只想着赚钱,根本没想过亏了怎么办。 陈天龙把这些钱都投入期货市场以后,在开始的一两个月里还赚过钱,至2010年三、四月份,盈利了10多万,因为贪念陈没有卖掉期货产品将70万元货款归还公司。但之后由于没把握好,亏损的比较多,至2010年十一、十二月份时,期货账户里还剩有10万元左右,此时陈也没有将这些钱归还公司,还想着用这些钱做本钱再挣钱。到2011年6月2日陈天龙到案时,期货账户里还剩下5万余元了。因为本金都无法归还了,但是公司的人不知道是陈拿的钱,陈天龙就在2010年12月以家中有事为由辞职,没有向单位说明自己截留70万元货款的事情,后回到湖南老家。2011年2月陈天龙又回到北京,想过自首,但因害怕没有去。想退赔这70万元,但家里的经济情况不好,没有钱可以退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天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上述罪行依法均应予惩处。关于被告人陈天龙针对被指控的贪污罪行辩称自己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只是想挪用,待购买的期货产品盈利后归还的辩解意见,本院认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被告人陈天龙使用单位货款购买期货产品时明知风险巨大而不计后果,在期货产品盈利时及亏损后均没有归还单位货款的行为,且在进一步亏损后没有向单位说明情况,反而携带剩余款项借故辞职,去向不明,反映了其主观上侵吞公共财物的故意,故对其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陈天龙因涉嫌贪污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挪用公款罪行,对其挪用公款罪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并从轻处罚。综上,通州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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