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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热器型号“不对口” 消费者状告商家双倍返还货款
发布时间:2011-03-14 10:36: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唐铸 常晓明)
因购买的散热器型号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致使无法正常安装,胡女士将北京圣火采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双倍返还货款并且赔礼道歉。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胡女士起诉称,2010年5月,她在北京圣火采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处购买了三组散热器,分别用于书房、小卧室和卫生间。然而胡女士安装时发现:用于卫生间的散热器型号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合同约定的散热器出水方向是右上左下,而商家交付的散热器出水方向是下进下出,与胡女士家预留的散热器位置不符,致使无法安装。胡女士就此事质询该公司销售员,销售员表示公司并不供应右上左下式散热器。胡女士认为,圣火采暖设备公司明知无法提供合同约定型号的散热器仍与其签订合同并收取货款,该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故要求商家双倍返还货款并赔礼道歉。 日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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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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