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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户村民“被贷款” 银行信贷员违法放贷受审
发布时间:2012-06-04 09:24:20
光明网讯
“我们都没过去农合行,怎么说我从那贷款呢?”安徽省肥东县包公镇的23名村民很郁闷,这样一件蹊跷事让他们百思不得其解。
据安徽法院网消息,5月30日,肥东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肥东农合行信贷员梁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0月13日至2010年9月8日,被告人梁某违反国家关于贷款发放相关规定,利用李某等23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违法发放贷款204.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在担任信贷员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假冒他人名义,发放贷款,数额巨大且无法按期收回,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依法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梁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提出其只是负责贷款人信用调查,办理上述贷款时经支行领导研究同意,且“手续齐全”,现在出事不应由其一人承担。辩护人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梁某只是一名信贷员,其工作只是贷款的第一环节即调查,贷款发放是要经过多道手续,能够为23名村民“办理”贷款不是梁某一人能决定的,主要是银行内部存在管理漏洞所造成。控辩双方为此展开激烈的辩论。 肥东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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