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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一村民小组组长挪用资金用于赌博获刑
发布时间:2012-01-16 15:44: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褚嵩岳)   村民小组是我国农业区最基层的行政编组,小组组长由村民自发选举出来,担负着村民的信任和村委会的委托。河南省滑县一村民小组组长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资金83970元,近日,滑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0年8月16日,滑县城关镇北苗固村某小组组长高某分别从村会计刘某、村长张某处领取本队土地租赁费22850元、13120元。高某从中挪用20000元用于偿还朋友的债务,其余的用于赌博。2011年3月8日高某退回35970元。2010年11月20日,高某从本村村支书张某某处领取本小队窑厂承包费48000元,用于归还其因赌博所借高某某的欠款。2011年1月27日,高某之父借钱将此承包费分给村民。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作为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的部分资金,时间虽未超过三个月,但用于赌博非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高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归还了全部挪用的资金,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遂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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