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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法院“四手”抓好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12-20 16:04: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姚婷)
近日,江苏省扬中市法院认真学习《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拓展服务触角,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全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着力为扬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练好“身手”:建立专业审判庭,选择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营造学、研、审三位一体的审判执行模式;召开专题研讨会,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法官审理该类案件的业务技能,确保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当好“舵手”:把控案件审理节奏,开展庭前动员和法律释明工作,提高庭审到庭率,引导双方和谐对话;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寻找案件突破点,通过法律讲解、案例解说、情理解析等方式,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疏导情绪,力求案结事了;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判决,防止案件的久拖不决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 做好“拳手”:依法从严惩处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对职业高利贷者严惩不怠,维护社会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大久拖不决执行案件的甄别力度,对“老赖”、“反规避执行”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案件到位率。 找好“帮手”:加强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预案工作,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邀请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向全市金融行业发送司法建议函,完善长期信息沟通、合作联动机制,努力调动各社会组织力量,合力预防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民间借贷纠纷。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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