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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药贩网上购假药卖给正规药房牟取暴利
发布时间:2011-12-08 11:06: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华东)   通过互联网购买假药,再转卖给正规药房牟取利益。12月7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刘小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年25岁的被告人刘小明系重庆市垫江县农民。2011年2月,其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通过淘宝、百度贴吧等网站,以每盒1.8元的价格购买了3150盒“地奥心血康胶囊”等药品,然后以每盒8元的价格先后向四川大竹县、重庆市梁平县等正规药房出售。2011年4月20日,被告人刘小明在向梁平县某药房销售假药时,被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经重庆市万州药品检验所检验,该批“地奥心血康胶囊”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系冒用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的假冒药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小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小明以营利为目的,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而予以销售,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其当庭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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