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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法院建立当事人诉讼信息全方位披露机制
发布时间:2011-12-07 16:32: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夏友锋)
12月7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3家公司3名个人共6个当事人2008年以来在该院涉诉及执行情况。同时,在网上全文发布了该院第一期《当事人诉讼信息通报》。此前,公开披露当事人诉讼信息情况在全国法院系统尚无先例。
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当事人诉讼信息将遵循及时、真实、有限、规范的原则,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以不侵害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为限。披露的对象主要有,一定阶段内集中出现风险高发的案件类型,公布此类案件的受理数量及特点;在审判阶段,法律关系明确,违约行为明显或有其他不诚信的行为,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败诉案件较多的当事人,以及诉讼案件高发且均存在败诉风险的当事人;在执行阶段,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和涉案较多无力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据介绍,该院披露的内容有涉案自然人的姓名、住址和企业名称、住所等信息。披露的方式分为主动发布和应申请提供两种,对一些涉诉多、败诉多、履行义务能力不足的当事人的诉讼信息,定期或不定期的通过各种媒介,主动向社会发布,向公众提示诉讼风险;对机关团体和公民基于社会管理或生产、科研等正当利益需要,申请获取的当事人诉讼信息,严格流程管理,及时审查提供。 该院还将定期向社会发布涉及当事人商业信用和社会信用的典型案例,以此形成全方位的诉讼信息披露工作机制,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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