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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法院四项措施促进均衡结案
发布时间:2011-11-23 09:35: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秦红霞)   为有效避免年底结案忙翻天,办案“前松后紧”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采取明指标、强管理、月通报、重调解四项措施,狠抓均衡结案,有效提升办案效率。

    一是明指标。设定季度结案指标,明确规定各业务庭每季度审判执行案件的办案基数、调撤率和结案率,并变年考核为季考核,将每季度的结案指标纳入季度考核。

    二是强管理。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从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结案、上诉案件移送、归档等各个环节对各类案件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加强审限监控,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催办和审限警示,严格延长案件审限的审批,对超审限案件进行通报。

    三是月通报。实行月通报制度,每个月在院务会上对各庭室收结案数、结案率、调撤率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列出与去年同比情况,通过对比分析,查找落后原因,会诊案件难点,研究改进措施,促进审判质效提高。

    四是重调解。以“调解优先”思想为指导,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首选方式,并着重强化立案调解,从源头上减少收案数量。

    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15件,审执结897件,结案率为88.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4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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