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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法院规范办案促案件质量“五升三降”
发布时间:2012-06-28 16:41: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永东 王少华)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这个中心,注重从五个方面创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执法活动规范,高效运行。该院今年上半年审结各类案件1892件,执结672件,实现“五升三降”的良好态势:调撤率、案件质量合格率、服判息诉率、上诉维持率、执结率上升,超审限、涉诉信访、发回重审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抓案件质量管理,建立规范管理新机制。一是成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案件质量、法律文书、案卷开展三项评查,做到一案一表,实行月通报、季讲评。二是实行案件质量倒查问责。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定,确定问题案件,逐级倒查,分清承办人、庭长、院领导的责任。三是落实案件回访制度。所有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均要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意见建议。四是开展法律文书评选。每季度评出优秀法律文书、最差法律文书若干篇,促进干警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五是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加强流程管理,对办案的不同阶段和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抓执法档案管理,完善奖惩激励新办法。按宜春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该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执法档案制度的实施方案》和《高安法院干警执法考核管理办法》,做到执法人员“一人一档”、“一案一卡”。执法情况及考核结果均记入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对出现错案、案件质量有问题的,视情况责令整改、离岗培训直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督部门处理。执法档案规范了干警的司法行为,提高了办案水平,在全院树立了“零差错”、“办铁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有力促进了我院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抓案件流程管理,探索规范裁量权新途径。一是加强立案管理。出台了《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防止开发案源现象的发生,从源头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产生。二是全面实行量刑规范化。我院从2009年开始全面实行量刑规范化,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三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坚决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有效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三调联动”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四是切实做到同案同判。要以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例为基准,对同一类案件且案情相同的,要做到裁判一致。 抓司法作风建设,树立公正司法新理念。该院开展了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集中警示教育、“三学三比”等主题活动,紧紧围绕“准、深、真、明、严”五字方针,狠抓作风建设。一是开门纳谏,存在问题找得准。通过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自查自纠等方式,找准在的问题。二是举措得当,查摆问题挖得深。通过开展问责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原因,探讨教训,开展“谈认识、谈体会、谈教训、谈打算”的“四谈”心得体会交流,在院长与班子成员之间,中层负责人、干警之间逐级谈心,不留死角,不漏人员,开诚布公,直面坦诚。三是不留情面,相互批评叫得真。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和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不护短、不怕痛,勇于亮出问题。四是突出重点,整改方向抓得明,分清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按照“四明确”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五是督查到位,贯彻落实抓得严。为使作风整顿活动不走过场,督查组对活动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庭审作风建设活动,制订了“六个严禁”的规定,杜绝在庭上有不良作风。 抓廉政建设,打造廉洁司法新形象。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及干部廉政承诺书。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设立廉政保证金制度。每个干警上交1000元的廉政保证金,一年之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没收廉政保证金,对庭室负责人实行连带追究制。三是强化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将准则、条例制成小册子,人手一本,方便学习。四是设立廉政监察员。在审判、执行岗位设立17名廉政监察员,加强内部监督。五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在楼道走廊悬挂廉政格言、警句等廉政文化活动,警醒干警要廉洁自律。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面排查举报线索,坚持主动抓,主动查,查实必究,决不迁就。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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