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饶法院力办和谐案一审裁判息诉逾九成
发布时间:2012-07-06 10:23: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亚龙 方文力)
“法院的判决非常公正,虽然我败诉了,但我服判,同时非常感谢法官的法律释疑工作。”近日,胡某从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方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后说到。
今年以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通过采取“三抓”,着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和法律检验的精品案、和谐案,切实提高当事人一审裁判息诉率。 抓调解,以彻底解决纠纷的方式化解矛盾。该院把要求各业务部门自觉地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凡是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都尽可能地通过调解的方式加以解决,形成了诉前、诉中、诉后相结合的全程调解工作格局,真正做到了抓住一切机会开展调解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上诉案件。 抓案件质量,提高一审服判率。案件的质量高低是关系到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最重要原因。该院通过加大公开开庭力度,实行“阳光审判”,扩大案件开庭审理的范围,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使案件在立案、审理、宣判等各个环节都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公开,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 抓法律释疑工作,减少当事人无故上诉的机率。为了消除当事人的迷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该院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充分释明法律。坚持判前释法与判后答疑相结合。在宣判前,加强法律释明工作,细心释法明理,让群众清晰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并知了可能碰到的诉讼风险;在宣判后,对当事人提出的裁判异议、疑问,耐心做好答疑工作,引导当事人准确行使诉讼权利,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恩怨,消除当事人对判决不理解而引发的不满情绪。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院一审裁判息诉率达96.2%,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3个百分点,较好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