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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法官现场勘验就近审理土地纠纷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11-15 16:10: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仁良)
在审理土地山林类纠纷中,加强土地山林的实地勘验十分重要。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坚持审理土地类纠纷都要经过实地勘验,同时将现场勘验和巡回就近审理结合起来。
近日,龙陵法院的法官们又来到距离县城约一个小时的镇安镇八O八村,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现场进行勘验,在双方当事人和当地基层组织人员的带领下,法官们驱车来到双方争议的林地所在的山下,车辆不能再往前行驶,大家下车前行,经过半个小时左右的崎岖山路,来到争议林地所在地,法官们在断崖上爬上爬下,详细勘验查看双方争议的界限和四至。 经过勘验和询问相关人员,法官了解到自1983年承包到户以来,这处叫做柒树岩子的地方发包给原、被告家承包经营管理使用,双方交接界限的南部有一段约3米余宽的石岩,双方一直在管理使用,没有发生过争议,2007年林权改革时原、被告两家对具体界限发生了争议,经组、村、镇司法所及林改工作队员的调解达成协议,双方领取了林权证,2010年12月,被告在两家分界线的南部开采石料出卖,毁坏了石崖下的分界点,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承包林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场勘验后,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同意,决定就近开庭,来到争议地点山下的八O八村委会开庭审理,当地的村组干部和村民二十多人旁听了庭审过程,对法院的案件审理有了一次直观的认识,也受到了真切的法律教育。 这个案件的审理,节约了法院的办案成本,同时将审理案件的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了司法得公开透明,增加了司法的公信力,同时很多村民参加了现场的指认,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有很大的帮助,就近开庭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同时又通过庭审宣传了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知识,社会反响积极,一举多得。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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