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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出新招预防虚假诉讼反规避执行
发布时间:2011-11-15 15:26: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志勇 蔡梅风)   11月11日上午,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学习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防和惩处虚假诉讼的暂行规定》。

    该院为预防当事人利用虚假诉讼规避执行,对案件各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立案阶段,实行虚假诉讼责任告知制度,向当事人发放预防虚假诉讼告知书,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在审理阶段,加强审执配合,充分利用审判执行案件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疑似虚假诉讼的审查,形成防范虚假诉讼网络。

    在执行阶段,拓宽被执行财产调查渠道,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财产查询等制度,多渠道、多途径地开展执行财产查控工作;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对恶意转移财产、伪造虚假债务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依法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侦查,予以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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