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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廉政保证金推行五年违纪举报为零
发布时间:2011-10-17 10:45: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盛敏)
直至今年,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廉政保证金制度已经成功推行了五年,全院违纪违规举报为零,得到上级部门和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6年初,南县法院修订《南县人民法院经费管理办法》,首次将廉政保证金的缴纳纳入制度,该制度第九条明确规定“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本制度订立之日起,本院干警每月向纪检监察室缴纳廉政保证金100元,当年无任何违纪违法现象,年底返还。”制度的出台,得到了干警的普遍支持,每月1日,大家都主动到纪检监察室缴纳保证金,干警们表示“这行动就像无形的紧箍咒,能时时给自己提个醒”。五年来,制度虽有修改,但该项做法一直延续下来,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缴纳,干警自觉自愿遵守,实现了五年违纪违规举报为零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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