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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信访举报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作者:王永东 发布时间:2012-01-30 11:18:15
一、目前法院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工作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举报平台的搭建与实际使用脱节。目前,法院搭建的常规举报平台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电子信箱、信访接待室、院长接待日等。举报电话,几乎每个基层法院都有公开的举报电话,但在实践运行中,却形式大于实际,再加上老百姓对此的不信任,所以作用极为有限。举报信箱,只是法院门口一固定的风景,网上电子信箱,高科技的产物,可基层的老百姓对此并不熟悉,目前看来基本上也是个摆设。院长接待日,可有几个法院将此固定下来,老百姓又有几个知道院长接待日的确切时间,举报平台看似形式多样,极易方便当事人举报,但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的又有几个? 2、部门协调处理机制不完善。由于当事人举报方式方法的不确定性,在处理当事人举报上就容易产生协调不畅问题。在实践中,比较突出的有法院内部协调问题、法院与辖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协调问题、法院与上级法院间的协调问题等。 3、信访件的线索总体质量不高。目前的信访举报线索,除少部分反映的问题有可查性外,大部分是看到、听到的一些表面现象或个人猜测,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导致线索可查性不够,成案率不高。 4、善于举报的人数不多。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来看,多数较有价值的举报由于举报人对国家法律的一些具体规定不熟悉,对涉嫌违纪犯罪的数额、情节、作案的方式方法表述含糊,不能较好掌握违纪犯罪的基本特征,只有找到举报人对举报材料进行深入挖掘才能使涉嫌违纪犯罪的行为比较清晰,致使一些可能立案的信访线索流于一般信访件进行处理,从而影响了信访件的调查初核质量。 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对涉诉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一些法院在上级强调时抓一下,敏感时期突击一下,平时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决心、信心和恒心。一些法官本位思想严重,不愿正视自身问题,工作被动应付,甚至敷衍了事。 二是没有建立解决信访问题首问负责制等有效的工作制度。使一些领导及工作人员,对群众的初信初访,有的不够重视,有的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偏听、偏信、庇护的观点,对群众的反映没有作出积极态度,有理有据进行说明解释,处于应付,解决也不彻底,使一些个访逐步变为集体上访。 三是信访渠道不够畅通,工作机制不够科学。信访渠道方面主要表现在:一些法院存在“重接访、轻来信”现象,对来信要么长期没有回音,要么回复时轻描淡写,不作实质性解答,导致来信转化为来访。初访工作做得不够,存在着“重点时期紧,平常松,越级上访紧,一般上访松”的现象。信访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缺少严格的信访案件登记、分流交办、督办反馈、责任追究等办理流程机制。二是法院各部门间存在分工不明、权限不清现象,办案责任和信访责任分离,造成一些业务部门对信访案件能推就推,能转就转。三是上下级法院之间沟通不够,“两不管”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当前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1、盼望能公正处置信访问题,担心办案人员徇私枉法; 2、希望能把自己反映的问题得到迅速解决,担心久拖不办,互相推诿; 3、盼望工作人员讲真话、办实事,担心找借口敷衍搪塞,言而无信; 4、盼望院领导能够亲自接待和处理,甚至给出重要批示,担心领导不予理睬; 5、盼保守秘密。在处理举报信和信访中发现,大多数举报人都要求为他们保密,他们最担心的就是遭到打击报复。现实生活中一些举报人因举报而被压制、下岗,甚至遭到灭门之祸的恶性事件的发生,也加重了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6、盼望在信访举报中受到尊重,怕工作人员有“冷、横、硬、推”现象。 三、深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建议 分析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们认为要从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入手,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都要依靠人民群众,在信访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充分行使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举报权,拓宽和保持信访渠道的畅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司法的关切,尊重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能促进法院科学发展,为促进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当事人的信访举报,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我们在思想上不应排斥和拒绝。我们应转变对当事人举报的认识,正是由于当事人的举报,才使我们的法官队伍更加纯洁,才使我们的法院工作日趋进步。因此,我们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当事人的举报,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每一起举报。充分认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信访举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 为了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应该抓好以下五个环节:一是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举报。充分认识群众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二是引导群众正确举报。应当引导群众实事求是地举报,教育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引导群众逐级举报、依法举报、署实名举报。三是方便群众举报。要拓宽举报渠道,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领导下访、公开接待、现场办公等制度。四是保护群众举报。要认真执行保密纪律,特别是不能将举报信件交与被举报人或透露给被举报人,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五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且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得到群众的理解。对于一些无理要求,也要坚持原则,决不姑息迁就。 (三)狠抓信访问题的处理落实,维护和保障群众正当权利。 首先,狠抓信访问题的落实,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是取信于民的有效措施。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四)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 目前,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方面,普遍老化,不熟悉审判业务,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甚至不具有法官资格,素质普遍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因此,我们在配备纪检监察干部时,应转变传统观念,选派一些品格高尚、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一线来。同时,应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 (五)狠抓信访初核,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查处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认真查处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各类违纪问题得到处理,才能化解信访矛盾,减少重复、越级信访。因此,必须将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应放在对每一件来信来访的初核上,从阅信、接待到调查的全过程,都坚持做到快传递、快审批、快结案、快答复,努力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使群众反映的事情尽快得到解决。坚决查办信访案件,有效惩治腐败。针对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匿名化、违纪人员手段隐蔽、知情人少、反映的情况不具体等特点,要求办案人员开动脑筋,细心分析,积极探索查办信访案件新路子,坚持充分依靠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发掘线索,找准突破口。认真分析案情,做到快中有细,粗中有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细”中发现问题,查清问题,取信于民。 (六)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一是加强与法院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使所有举报案件归口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重视每一条举报线索。院党组在这方面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加大考核力度。二是加强与区内各受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对于“一信多投、一访多走”的老大难问题,应当主动加强与各受理部门之间的联系,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相互协作,从而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同时,法院应将其他部门转交的举报案件的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为了更好地查处举报案件,实行查处回避,应积极邀请其他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组成联合调查组。三是加强与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老百姓心中,级别高的就能管住级别低。因此,上级法院往往受理许多涉基层的举报案件,基层法院应及时与此沟通,了解举报情况,及时查处案件。 (作者单位: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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