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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法院宣判全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作者:李霄敏   发布时间:2011-09-19 15:54:06


    9月16日,重庆九龙坡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全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罗杰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判处被告人程家斌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聂世刚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贾鹏程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上述被告人分别被并处一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期间,程家斌、聂世刚在高新区石桥埔巴山车站附近开设了一家房屋中介,由于缺乏房源,二被告人在网上联系被告人罗杰购买盗版房友软件和其他公司房源信息。程家斌利用自身在重庆某甲置业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以及贾鹏程在重庆某乙置业顾问公司工作的便利,让被告人罗杰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到两家公司的登陆账号和密码,远程登录了两家公司的服务器,非法获取重庆某甲置业代理有限公司、重庆某乙置业顾问公司总房源信息1044287条,其中,有姓名、房源地址、联系方式的数据70106条;非法获取总客源信息1000149条,其中有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等信息11762条。随后,罗杰将非法获取的上述信息提供给了程家斌、聂世刚,并将重庆某乙置业顾问公司的信息在网上予以出售。

    九龙坡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杰、程家斌、聂世刚、贾鹏程窃取其他单位合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被告人罗杰、程家斌、聂世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贾鹏程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本院在综合考虑上述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的基础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上述被告人均明确表示不上诉。



来源: 重庆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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