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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人大代表盛赞法院诉前调解好
作者:徐爱民 杨勇   发布时间:2011-08-16 11:34:41


    河南淇县古称朝歌,是电视剧《封神榜》的故事主要发生地,曾为殷商末期都城和卫国国都。淇县地处豫北交通要冲,境内有两条高速公路和一条国道贯穿,属于交通事故多发地段。近年来,面对案多人少的困局,淇县人民法院强调法官转变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做法,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把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尽早解决、就地解决、诉讼前解决,节省司法资源,给当事人以便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8月8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到淇县人民法院开展巡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一起走访案件当事人。人大代表走访后,对淇县人民法院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坚持能动司法,把诉前调解工作“软要求”变成“硬任务”来做,从而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给予高度评价。他们一致表示:“淇县人民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把关口前移,大力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诉前调解,收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好效果。”人大代表在走访后反馈意见时,还将走访中从当事人那里获取的诉前调解典型案例娓娓道来。

    诉前调解让女大学生如释重负

    今年暑假,22岁的女大学生王某是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放假回家的。 寒假期间,她于2011年2月21日骑着电动车出门办事,途中不慎越过中线到左侧行驶。11岁的小学生白某骑着自行车迎面而来,王某躲闪不及,两车发生碰撞,致使白某头部组织损伤,引发脑震荡,花去医疗费1000多元。事故发生后,王某开学返校,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通知其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但由于路途较远王某没有及时回来。

    俗话说:“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2011年8月2日,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终于把王某通知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并于次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8月8日,白某的母亲一纸诉状把王某告到了淇县人民法院,要求立案审理。“听说一起案件简易程序最长要三个月,普通程序还要到半年,这还不算鉴定时间。我的天呀,看来暑假开学是上不成学了。”王某听说白某家要起诉自己,对这起躲不过的官司感到分外头疼。

    接到白某母亲送来的起诉书,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们认为,这起道路交通事故并不算大,但双方的火气都挺大。王某这边认为自己也受了伤,不应该出钱。白某这边认为王某以外出上学为由躲避大半年,没有解决纠纷的诚意。考虑到王某是在校大学生,开学后还要外出求学,于是,法官们决定在立案前多做一些调解工作。法官们走王某家,串白某家,还让两家所在村的村干部出面说和,搬出双方的亲戚朋友调停。三天下来,事情终于有了转机,王某家与白某家诉前达成了和解协议,一起有可能影响在校大学生求学的官司化解了,白某家得到了赔偿款,王某也放下了压在心头的石头,双方都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啧啧称赞。

    诉前调解让外地当事人及时拿到赔偿款

    河南内黄县妇女张某现如今仍在淇县骨科医院陪护丈夫治疗。当提起淇县法院民一庭法官诉前调解为她丈夫追讨赔偿款的事儿,她由衷地伸出了大拇指。

    原来,张某的丈夫患有肝病,东挪西凑了钱到淇县协和医院治疗。“屋漏偏逢连阴雨,船破偏遇顶头风。”一天,张某的丈夫出医院门溜达,被一辆机动三轮车撞倒,造成腿骨骨折。肝病还没治好,腿伤又添上了,只好转到淇县骨科医院先治腿伤。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肇事司机刘某只撂下3000元钱,再也不肯露面了。

    这让张某犯了难,钱已经花完了,丈夫的腿还远远没有治好。无奈之下,她只好拿着事故认定书到淇县人民法院去碰碰运气。一到民事审判第一庭,张某的眼泪就像线一样往下淌,哭诉了自己的遭遇,求法官帮她想想办法。法官们对她安抚一番,让她把事故认定书留下,承诺帮她在诉前做做工作。张某误认为法官是在敷衍她,也就没有多在意,没想到四天后法官就带着刘某把赔偿款送到了医院。

    原来,张某前脚出门,法官们后脚就坐车下乡去找肇事司机了。肇事司机刘某是淇县北阳镇北阳村人,妻子常年有病,不久前女儿又被车撞死,司机逃逸,家境十分困顿。法官们就找到村干部一同做刘某的工作,三番五次地向他讲法律、政策,讲人情、道理。“功夫不负有心人”,刘某投亲靠友筹集了5000元赔偿款,和法官一道把钱送到了医院。张某夫妇喜出望外,欣然与刘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诉前调解让自以为有理的人出了钱

    淇县桥盟街道办事处的三轮车主赵某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三轮车停错了地儿,也差一点儿惹上官司。最终他出了2000元钱,但他说,法官们让俺开了窍儿,这钱俺出得乐意。

    当初,由于受害人李某晚上出门不小心,误碰到赵某停放的三轮车上,致使颅骨骨折。经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由于三轮车停放位置不对,赵某承担次要责任。

    “我的车停得好好的,她不小心碰上了,让我承担责任,我一分钱都不出。如果法院硬判我出钱,我就去北京告状!”赵某梗着脖子到处吼道。

    李某的期望值也很大,她提出两万元赔偿要求,扬言赵某不出钱就找人去他家里抢三轮车。后来,她到司法所咨询,司法所的同志带她一起到淇县人民法院,想让法院立案审理。

    根据该案情况,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们认为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比较合适。为此,他们带着司法所的同志登门做赵某的工作,赵某一个劲儿地摇头。法官们并不灰心,又带上法律书、人民法院案例选编一趟趟地往赵某家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后在村干部的调和下,赵某与李某就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的要求降下来了,赵某的赔偿款也就心甘情愿地拿出来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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