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男子冒充招办人员诈骗高考生百万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11-08-11 08:40:14


被告人张友忠法庭受审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传新 柯予新 陈平功)   8月10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高考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依法判处冒充招办工作人员诈骗高考学生105.3万元的被告人张友忠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现年26岁的无业人员张友忠是山东临沂人,本科文化,谎称自己是山东省招办工作人员,骗取三门峡市两名高考学生家长、1名美术辅导班教师及山东省济南市美术辅导班一位教师等人的信任,承诺为1名高考学生办理艺术生考试合格证,为25名高考学生办理高考统招录取,骗取105.3万元及仰韶彩陶坊酒6件,其中仅通过山东省济南市美术辅导班老师张某就诈骗现金93.3万元。之后,张友忠伪造天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高校的网上招生录取信息、高校录取通知书寄发给被骗人,谎称其承诺办理的考生已被相关大学录取。后来,被骗者向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发放院校进行了查证,结果却是查无此证。2010 年9月4日,张友忠在济南向一名学生家长催要钱款时,被三门峡警方抓获。同时查获了张友忠用于诈骗的高校印章及空白录取通知书等。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15.23万元发还被骗者,张友忠家属代其退赔被骗者损失31万元。

    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友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05.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已追回赃款15.23万元,张友忠家属代其退赔被害人损失31万元,对被告人张友忠可酌予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