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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湖上驶来“公正号”
——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纪实
作者:盛苏 关在峰   发布时间:2011-07-22 10:27:54


    7月6日上午,在噼噼啪啪的鞭炮声中,5位老人代表93名退休工人将书有“肩扛天平、心系百姓”和“为民作主、为国徽添彩”的牌匾,交到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卞玉杰的手中,感谢法院为他们追回了因企业少交社会保险金造成的损失。

    近年来,微山法院秉承着“以当事人为本”、“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扎实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细节上,将理性的司法过程演变为亲民、爱民、护民的具体实践活动,让群众尽享司法文明与司法公正的浓浓情怀,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的绚丽篇章。这个法院连续3年被评为全县“群众满意单位”,2010年,荣获“全市优秀法院”、“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称号,今年6月又被济宁市委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为民理念挂心间

    院党组一班人从思想认识入手,把司法为民的理念深深植入每个法官的心中。他们每年都要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学习教育活动、主题实践活动等,举办“怎样对待当事人”、“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引导法官换位思考,真正象对待自己的亲人那样对待当事人;积极开展“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帮扶联建”和“法官五进”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化解群众纷争,增进群众感情;举办“科学发展当标兵”、“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演讲比赛,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通过这些活动,切实增强了干警的群众观念、群众意识,执法为民、亲民爱民已经成为每名法官的自觉行动。

    他们深入开展“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三零”竞赛活动,抓好岗位大练兵,组织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增强了法官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司法能力,法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为民机制全方位

    微山法院注重从每一位干警做起,从每一个环节做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健全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全方位构建司法为民机制。

    加强窗口建设,强化诉讼指导。立案大庭,实行接待、咨询、立案、交费的“一站式”服务,舒适的座椅、宽敞的环境,药箱、饮水机等便民物品,让当事人感受到家的温暖;热情服务的立案法官和易于操作的触摸式咨询电脑,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

    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他们推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远程立案的多轨制立案方式,便利当事人诉讼;田间地头、鱼塘蟹池,经常活跃着法官们忙碌的身影,假日法庭和便民服务站,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成为群众身边合法权益的保护神。2009年,微山法院投资建造了全国第一艘湖上巡回审判船“公正号”,凡是双方当事人都住在湖区的,法官们开着“公正号”深入湖区现场立案、开庭、集中执行,最大限度地方便了渔湖民群众诉讼。

    在审判船上旁听的渔民群众高兴地告诉笔者:“不用挤车了,事情在家门口就办了,微山法院真是照顾了俺渔民群众,就这一场,不管哪一家,都得省几百块……”

    为及时处理和化解信访案件,微山法院大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从2007年起,就实施了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院长带头接访,与来访群众零距离接触,讲法析理、答疑解惑,有效化解了信访问题。连续五年保持了进京赴省上访的“零纪录”。

    法治的力量不仅在于惩恶,还在于扬善、助弱,为此微山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制订司法救助办法,对困难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大力开展司法救助。今年以来,为20名当事人共缓减免诉讼费7万余元,发放救助款6万元。

为民司法保民生

    质量和效率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根本诉求。微山法院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为依托,以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为手段,不断加强审执管理,建立了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跟踪、各节点控制的审判执行管理体系,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效率。

    2007年,微山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015起,审结1786起,结案率为88.64%。2010年,受理案件达到了4048起,审结3912起,审结案数均是2007年的两倍多,结案率为93.91%。法院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件质量效率却稳中有升,收结案、调解率、服判息诉率等各项指标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

    案结事了、社会和谐是法院工作的最高价值追求,微山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诉调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工作全过程,有力地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年多来,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68.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98.5%,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9.8%。

    数字的背后,是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调解中得以平息,是众多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又重归于好,更是法官们力求“案结事了人和”的执着与努力。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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