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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一怀孕妇女因贩卖毒品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1-06-28 10:20: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子柱)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郎学莹作出一审判决,以其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26日下午,被告人郎学莹在镇雄县城南方医院门口正在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岳刚时,当场被警方抓获,并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0.3克,郎学莹承认之前曾多次贩卖毒品给岳刚。

    法院认为,郎学莹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郎学莹认罪态度好,有正在哺育的婴儿,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遂对其作了缓刑的处理。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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