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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法院宣判典型涉毒案 以贩养吸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1-06-27 11:19: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纪以超)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对一起涉毒典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伟琰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均予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周伟琰,男,今年47岁,初中文化,无锡市惠山区人,系吸毒人员。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间,被告人周伟琰以贩卖为目的购进毒品甲基苯丙胺,再多次贩卖给夏某某、唐某某(均另处)等人,从中获利,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72.92克,非法获利人民币11300元。由于被告人周伟琰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达50克以上,且犯罪行为在2011年4月30日以前,故根据2011年4月30日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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