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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假币一万九 坐牢六年罚五万
发布时间:2011-06-16 16:21: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陆志强 罗翠航)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仍然持有,可“钱”还没有出手即被抓。6月15日,被告人黄忠寿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以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

    2010年12月19日,被告人黄忠寿自称一个叫李国安的男子叫其帮找美元,并答应付给辛苦费,黄忠寿见有利可图,就答应帮找。当晚22时许,黄忠寿在田阳县某旅社与一个自称有美元的中年妇女会面,那中年妇女就把两扎共19500元的美元交给黄忠寿,同时并告诉黄忠寿是假美元,但黄忠寿仍然把假美元收下,之后黄忠寿就打电话给李国安来看美元。后两人约定在田阳县汽车总站见面。次日13时许,当黄忠寿携带所有的假美元到田阳县汽车总站等李国安时,被公安人员盘查,当公安人员从黄忠寿身上搜出美元19500元(兑换人民币为129914.85元)后,怀疑是假美元而扣押。经中国人民银行田阳县支行鉴定,黄忠寿所持有的美元均为假美元。

    田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忠寿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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