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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不准再婚 协议是否有效
作者:关洁   发布时间:2011-06-03 16:05:10


    提问:我和前夫因争吵不断而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我们约定双方均不可再婚,否则要将分得的房屋归对方。现在我和他人恋爱欲结婚,前夫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约束我,请问,我们关于不准再婚否则将房屋归对方的约定是否有效?

    回答:双方在离婚时所订立的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协议。协议中双方就财产分割约定的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但附加条件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其实质是剥夺了原告的结婚的权利,故附加条件是无效的。因此你是可以结婚的,你前夫不能以此为条件再要回已经处分了的房屋。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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