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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与银行联动查老赖半年执结4亿余元
发布时间:2011-05-31 17:13: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佳 常鸣)
自去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工商、农业等五大银行的北京分行签订“集中协助查询”协议之后,5月31日上午,该院执行局又与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七家银行达成集中查询“老赖”银行存款协议。
2010年11月9日,北京一中院与工商、农业、建设、中国、北京五大银行的北京分行共同签订集中协助查询协议。法官查找“老赖”账户资金时,在五家银行距离一中院最近的分行网点都能享受到专设窗口提交查询申请的服务,而且在短短5个工作日之内就能收到银行反馈的账户信息。 在与上述五家银行签订集中查询协议以来,一中院执行局针对近2千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开展了集中查询工作。负责这项工作的执行法官,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共查询被执行人账户1863个,查询到帐户余额40多亿元。经过与双方当事人核实和法院审查,法院已将符合发还条件的案款全部予以发还。同时,截至今年5月11日,执行局通过22个批次的集中查询,共查询151件案件,案款共计805458403.3元,各承办人根据五大银行查询反馈的信息迅速执结了一批新收执行案件,通过集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缓解了案多人少,人员、车辆紧张的矛盾。在这半年来,法院执结了涉及中、农、工、建、京五家银行的案件数十件,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 当天上午,一中院执行局还通报了与银行建立联动机制以来解决的典型案例。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表示,通过先后与十二家银行签定集中查询协议,一是为了减少执行法官的重复劳动,提高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效率,进一步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也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二是与时俱进,运用现代化手段,网络技术、电子化办公,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三是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行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四是有助于法院将有限的时间、精力集中到财产控制、财产处置和案款发还等工作上,从而提高执行案件的整体质量,减少投诉信访。五是借助社会力量,围堵逃债行为,树立社会公众诚信意识,建立社会诚信制度,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并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各界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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