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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信誓旦旦 法庭外东躲西藏
发布时间:2011-05-30 15:24: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卢振东)
当事人在诉讼时许下诺言,事后视调解书为儿戏,拒不履行。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教育,成功执结该案。
在诉讼中,兴林公司主动与利达广告公司达成协议,承诺在2010年7月底前一次付清所欠的广告费及违约金,并承诺如逾期,则再向利达广告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法院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了双方。 随着还款日期日益临近,主动示好、信誓旦旦的兴林公司却悄然失踪了。泉山法院在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启动了能动执行程序,多方找寻被执行人兴林公司。摸清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躲藏之处后,及时对其传唤,向其指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应承担的后果,及可能对其公司在今后经营过程中的影响。看到执行人员动了真格,视法律文书为儿戏的他表示当初开庭时只想草草了事,协议也不过是权宜之计,真是后悔莫及。 近日,该公司将全部案款支付给了利达广告公司。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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