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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力克执行“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1-05-16 17:24: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金语)   面对历时27个月,穷尽一切执行方法仍难以化解的“骨头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院庭领导主动作为,想尽办法加大执行力度,做细做深执行和解工作,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基金,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成功和解。

    该案申请人的丈夫受雇于被执行人,并在挖废井的过程中遭遇泥土塌方致死。经法院审理判决后申请人因没有拿到赔偿款,于2009年1月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涉案标的额达39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前洲人民法庭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过多次的“四查”,先后司法拘留一个月,并依法追加被执行人妻子为另一被执行人,共讯问被执行人20余次,电话督促无数,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20余次。因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到2010年底只执行到9万元。另一方面,申请人由于另外的30余万元赔偿款迟迟无法到位,多次言辞激烈向市、区、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写信反映,还多次到法庭无理催讨,导致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

    今年2月1日(农历小年夜),分管院长专门接待了申请人,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再次组成由其担任组长的执行小组。农历年后,在分管院长的带领下,在短短2个月内先后8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每次调解分管院长和庭长均全程参与,且调解均采取了不同的方法。经过院庭领导及其他执行人员锲而不舍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切实可行的执行和解方案。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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