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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便民法庭”保障民生掠影
作者:文左龙 发布时间:2011-03-31 10:13:05
一个个便民的举动,赢得了一句句真诚的感谢,留下了一幅幅动人的画面,诠释了一个基层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决心,展示一个基层法院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信念。 “这真是太方便了,不仅可以在网上查询立案程序,而且可以实现网上立案、了解开庭时间等等。”3月31日,一名网友通过浏览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网站明白了如何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自己的纠纷,她激动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自己的朋友。 其实,这是桃源县人民法院在司法为民实践中打造“便民法庭”带来的好处之一,但这位网友只发现了这种好处的“冰山一角”,其实背后还有许多许多有关法官便民服务的感人故事: 常年卧病不起的张明治迎来了法官上门立案的笑容;“假日法庭”为春节回乡过年的刘芬解决了诉讼难题;网民“可爱飞菲”称桃源法院“给力”,89场巡回审判便民利民;司法全面公开,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上门立案便民 今年3月24日,常年卧床不起的张明治看到法官上门立案的身影,他激动地不停的说着谢谢。几年前,张明治因一场大病抢治不及时,至今躺在床上,但已成家的儿女却一年四季不在身边,并且总是找借口说自己没钱,不愿尽赡养义务。于是,张明治托村干部帮忙找法院向儿女们讨个说法。得知此情况后,桃源县法院的法官第二天就专程来张明治家里了解情况,弄清事实真相后,法官直接在他家里完成立案程序,以减少当事人的劳顿之苦。 该院始终遵循“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联络站为主干、便民诉讼联络点为支撑、诉讼联络员为纽带、辐射乡镇村组的便民诉讼网络,变被动立案为上门立案、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同时,该院要求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尽量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收案,深入田间地头、赶集场所就地开庭、快审快结,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服务需求,以实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目标。2010年,该院深入全县40个乡镇的墟场、田间、山村开展巡回审判46场次,诉前调解、诉讼调解结案49件,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次,为当事人共缓、减、免交诉讼费共计13万余元。 “假日法庭”便民 今年1月22日上午,在广东省中山市打工的刘芬利用回家过年的机会,终于在法院解除了自己一直想解除的婚姻关系。令她没想到的是,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的法官会冒着大雪送达文书,并且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开庭审理案件,让自己的婚姻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桃源县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县,由于春节假期短,回家过年的在外务工人员总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每年春节临近时,都是回乡务工群众婚姻纠纷、土地纠纷等上诉的高峰期,为能让他们利用回家过年的机会及时解决矛盾纠纷,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该院推出了假日法庭,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开庭审理案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回乡务工群众矛盾纠纷,让他们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轻轻松松地出去打工挣钱。 从2010年至今,该院通过假日法庭审理案件61件,上门立案、巡回立案23件,巡回审理案件89件,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2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份,开展送法下乡、服务上门12次。 巡回审判便民 一位叫“可爱飞菲”的网民在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门户网上发帖称:桃源县人民法院真是太“给力”了,桃花源法庭的法官们多次步行至我们长安铺镇帮助村民调解与茶厂的征地纠纷,深入山上查看现场,认真走访村民,用心帮我们争取补偿金,我们竟然没上法庭一样拿到了满意额度的补偿金。 这只是桃源县人民法院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最大限度快捷有效处理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院以巡回审判为切入点,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强化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主动到偏远农村去办案、主动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里去办案、主动到矛盾集中地去办案、主动到案发地去办案。在审理案件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墟场、田间、山村等地,依法开展巡回审理案件,实现了法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为群众打造了低成本、快速、便利、和谐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平台,让群众足不出镇、足不出村就解决了矛盾纠纷,减轻了群众诉累,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司法公开便民 近年来,桃源县法院通过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公开审判、多元解纷等制度措施,努力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实践,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独特优势,走出一条阳光司法与人民群众力量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自2005年10月开始,桃源法院大力推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形象监督员旁听评议庭审活动。截至2010年10月12日,桃源法院共邀请2400人次旁听了378件案件庭审。目前共有人民陪审员52名。2010年,全部普通程序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达81.3%。 一直以来,桃源法院还坚持“内部监督要实,权力监督要严,社会监督要广”的思路,不断强化内外监督管理,形成了定期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汇报机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形象监督员旁听评议长期机制,实现了“让法官有责任,让当事人放心,让审判有监督”的良好局面。并且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举报电话,公示规章禁令和设置投诉、建议箱,主动回访案件当事人,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随着“陪审”制度的不断完善,桃源法院还积极探索在审理案件中借助群众力量倾听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09年5月7日,人民陪审员李元平参与审理周长林徇私舞弊案时,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且退赔积极,庭审合议时,李元平发表了对此案审理的意见,建议对被告人免除处罚,得到合议庭一致认可。后来周长林被免予刑事处分,宽严相济的方式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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