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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 迈出新步伐 实现新跨越
作者: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院长 李武伟 发布时间:2011-02-15 16:26:40
虎振雄风留浩气,兔迎盛世启新程!洋溢着丰收的喜悦,港北法院满腔豪情走过了令人难忘的2010年,信心百倍地迎来充满希望的2011年。
刚刚过去的2010年,是港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也是港北法院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我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依靠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服务大局、严格执法与化解矛盾、履行职能与保障民生、管理创新与公正司法的关系,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4413件,审、执结4355件。我院先后获评“2008-2010年度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立“全市社会治安严打整治行动”集体三等功。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过去的2010年,是港北法院值得记取和值得骄傲自豪的一年,面对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我院的应对十分从容而有效;在纪念区高院建院60周年的时刻,我们的步履无比自信而坚定;在繁重艰巨的任务面前,我们以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为民司法、公信司法、廉洁司法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司法的真谛,各项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了新进展。刑事审判工作方面。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39件,审结426件。在审判工作中,我院贯彻严打方针,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严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特别是依法审结了“龙山帮”、“横岭帮”、“西山帮”等4件涉恶案件,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927件,审结2889件。在审理民商事上,我院坚持把保障民生权益,调节社会利益关系,找准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三百工程”的切入点,依法支持和服务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审判工作方面。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0件,审结20件;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59件,审结59件。行政上诉案件连续4年二审维持率100%。我院坚持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官民关系“减压阀”、“调和剂”的作用,尽可能多地采用和解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官民和谐”。执行工作方面。为破解执行难题,我院进一步更新执行理念,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了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61件,执结944件,执结标的1.2亿元。同时,发动多方力量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共执行和解案件635件。为我市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审判监督工作方面。我院2010年审结并归档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共评查各类案件1113件。此外,全面清理和复查上诉、重审、改判、群众反映强烈、反映申诉、上访的案件,对少数实体判决不公的案件,予以及时纠正。队伍建设方面。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要求,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了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和信息技术室,优化了部门间的职权配置,形成更加合理的职权结构和组织体系。结合实际,面向社区、群团、企业等部门开展新一任人员陪审员的挑选,经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了33名人民陪审员。诉讼服务工作方面。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在市中院的直接指导下,对立案信访大厅进行重新布局调整, 新建成的立案信访大厅面积408平方米,具备了导诉接待、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信访接待等八大功能,顺利通过了自治区高院的达标验收。全年共立案审查各类案件4413件,接待来访当事人117人次,处理来信22件,为4000余人提供了咨询服务。服务的范围、内容以及服务质量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方面。我院在自治区、贵港市文明办的指导下,建成了目前全区法院中规格最高,设施最齐全、功能最完善的贵港市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基地筹建期间和建成之后,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北海,政协副主席蒋培兰,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市委书记赖德荣、市长李宁波等领导先后到基地视察并为基地题词。基地建成以来累计接待参观学习的中小学生3000多人次,为200余名青少年提供了各类咨询服务,开展模拟庭审活动40多场。由于作用明显,去年6月我院作为全区唯一的法院参加了广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方面。为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引发的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我院与市交警支队密切配合,在全市率先成立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蒋培兰,贵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锦军,中级法院院长何艳斌,港北区委书记黄星荣等领导先后到调解中心检查指导工作。调解中心成立后,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186件,调解标的412万元。目前我院的交通事故调解经验作法已在全市范围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文化建设方面。积极推进法院“文化五室”(院史展览室、图书室、法律文化室、荣誉室、文体活动室)建设,建成了法院文化综合展馆。法院文化综合展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从各个方面展现了我院建院以来的各项工作成效。区高院及各县市区法院领导先后带队参观我院文化展馆,对我院文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我院作为贵港法院系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之一被推荐参加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方面。全年获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稿件1016篇,采用量同比翻了一翻,司法宣传总分连续四年排名全市法院第一。3篇调研报告在全区、全市获奖,获评全市法院调查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3篇学术论文在全区法院系统第二十一届学术研讨会上获奖,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此外,我院还出版大型彩色宣传板报、联合贵港电视台宣传报道案件庭审情况和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加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良好形象。 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港北法院将立足新起点,迈出新步伐、实现新跨越。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对法院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区委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为主线,以开展“创先争优”为载体,以实施“竞争上岗”为平台,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新发展,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港北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做好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与各方协调,形成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相互配合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强化以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中层缺位竞争上岗和岗位“双向选择”活动,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完善科学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和激励机制,逐步实现法院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人事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强化能力训练和作风养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提升广大干警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区高院的部署,精心谋划“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全面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的责任倒查和整改力度,强化案件审理执行流程监控,抓好法官审判执行效率和均衡结案监督考评。加强行政管理,完善审判工作保障机制。扩大审务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办公自动化、交通通讯现代化、警务装备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我院的办公办案条件,提高物质装备水平,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审判业务、行政管理和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支撑功能,最大限度地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需要。 五、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联系,借助主流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的各项措施和积极成果,大力宣传司法为民的事例和人民群众的心声,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通过宣传,让社会更加了解、理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忆往昔,峥嵘岁月;看今朝,朝气蓬勃;展未来,前程似锦!港北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尽责的态度,更加严格的司法,更加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实现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富国强桂”新跨越的宏伟目标继续谱写新的篇章!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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