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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摧毁一个涉黑团伙 首犯被判刑20年
作者:胡苏   发布时间:2009-12-21 09:25:48


    由福建泉州支队石狮祥芝边防派出所和石狮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侦办的杨选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9日下午在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首犯杨选明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余10名案犯也分别被判处8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9年5月9日,杨选明等人胁迫、勒索石狮市祥芝镇一家酒店的女服务员邓某现金1200元。次日下午,逃脱控制的邓某赶到祥芝边防派出所报警求助。

    办案民警根据邓某的指证,展开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发现参与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共有5人,杨选明为案件组织者和主要实施人,侦查人员还发现案件背后可能隐藏一个涉黑团伙。祥芝边防派出所迅速组织人员开展专项侦查,通过前期缜密的调查,以杨选明为首的一个有组织涉黑犯罪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石狮市公安局、边防大队获知相关案情后,抽调刑侦大队、祥芝边防所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经过近5个月的实地走访、摸排布控和缉捕审查,以杨选明为首的涉黑组织被彻底捣毁,共抓获组织成员11名。

    警方查明,2008年至2009年5月间,杨选明为达到称霸一方、非法敛财的目的,先后招揽、网罗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石狮、晋江以及泉州等地,连续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介绍卖淫,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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