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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开审甘卓华等涉黑案 22被告人出庭受审
发布时间:2012-10-17 16:54:54


22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本网讯   10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甘卓华等被告人涉黑案。检察机关公诉被告人共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10项罪名。

    该案共有22名被告人。今年45岁的甘卓华为该案团伙首要分子,他曾经是宜昌市四季阳光太阳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自2007年5月以来,甘卓华为达到垄断宜昌市城区太阳能工程市场的目的,打着整合太阳能工程市场的旗号,以发放工资、提供作案资金等方式,纠集代胜茂等十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案件1起、寻衅滋事案件9起、行贿案件2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起、容留他人吸毒2起、非法储存弹药案件1起、强迫交易案件1起、敲诈勒索案件3起,造成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该组织通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垄断宜昌市城区太阳能工程市场,逐步对宜昌市城区太阳能工程行业形成重大恶劣影响。

    甘卓华指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其中通过抢占太阳能工程业务非法敛财1699000元,通过投资公司“高息揽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敛财35807290元。非法牟利合计37506290元。甘卓华将上述非法所得主要用于支持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如购买枪支、弹药、弓弩等凶器,用于组织成员日常吃、住、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出场费”及成员的工资,用于设立公司,用于发放高利贷及个人挥霍等费用。甘卓华斥资近120万元为自己购买宝马牌730型豪华轿车一辆,为骨干成员购置天籁牌、奥迪牌、毕加索牌轿车,还免费提供给部分组织成员及违法人员住宿、吃喝以及吸食毒品。

    据悉,本次开庭共调用武警、法警80余人,预计庭审为期3天,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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